□張松超
  記者調查梳理髮現,最近頻頻落馬的官員腐敗案件大多暴露出一個共同特點:“家族腐敗”,一人當官,全家受益;一人“落馬”,牽出“全家”,形成了一個完整腐敗的利益鏈。(6月29日《現代快報》)
  常言道“一人得道,雞犬升天”,在中國家族傳統文化中,這句話被詮釋得淋漓盡致,即一旦權力獲得了變現的機會,腐敗者必然會將家族利益放在至高無上的地位;而對於權力擁有者來說,家族腐敗的優勢也助長了其將權力家族化的勇氣。親情和血緣為紐帶使得這個利益共同體異常堅固,極難被髮現,就極大地降低了腐敗成本。
  在這種情況下,不少掌權者便讓自己的妻子兒女充當代理人,亦或是利用權力為家族人員在開公司、接項目等活動上提供便利,更為隱蔽的是,掌權者通過施惠與商人或者下級,希望“關照”自己的親屬,間接家族腐敗,最終不僅給國家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,也敗壞了黨和國家的形象。
  家族腐敗的危害性必須要引起警惕,但分析家族腐敗的根源,還在於在制度缺失的情況下,其本身所具有的“隱蔽性”,也就是說腐敗行為本身不好發現,即便是發現也極難徹底偵破。
  其實為了治理家族腐敗,有關部門早已下發相關規定,嚴禁黨政機關幹部經商、辦企業,黨政機關幹部不得兼任經濟實體職務,幹部子女不准在其分管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。可由於這些規定不是法律,約束力很有限。
  眾所周知,治理腐敗、約束公權力的重要途徑就是信息公開,從這個角度來講,類似於廣東省的官員財產公開制度和清退“裸官”的行動就很有必要。當然了,大可不必因侵犯官員私權而顧慮,不管是從公權與私權置換的合理性來講,還是從治理腐敗的實踐經驗來看,官員財產申報、公開,以及子女配偶信息公開都很有必要,又因為比起一般的腐敗行為,家族腐敗的隱蔽性更加明顯,這樣更加強調了信息公開的必要性。
  因此,對於像家族腐敗這種現象,根源上固然需要建構一套行之有效的權力監督機制,讓公權力能夠得到約束,但信息公開始終都是一個繞不過的話題。  (原標題:以信息公開擊破家族腐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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