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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蘇省睢寧縣交通局局長任樹樓
寶雞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

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、黨委書記白培中
  近日,陝西女子房云云跨省盜竊案被宣判,一審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本來是一起普通的盜竊案,卻因其舉報稱有200萬元盜竊涉及合肥兩廳官,並希望立功減刑引起關註。
  記者梳理10餘年來發生的“小偷反腐”案件發現,未出現“小偷”“立功”減刑案例。
  多位專家表示,“小偷反腐”不應在法律層面上算作“立功”進而減刑,此行為從法律上不值得提倡。
  涉案官員 “官員失竊80萬”無下文
  7月8日,陝西女子房云云由於在江蘇常州盜竊作案6起,盜得財物22萬餘元,被常州市鐘樓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年。由於懷有身孕,她目前處於監外執行狀態。
  8月上旬,房云云向媒體舉報稱,她在調查審訊過程中交代了8起作案,但最後判刑時,只追究了其中6起案件。被落下的2起案件是她在合肥盜竊了安徽省兩副廳級官員家,盜得財物200萬元。她希望通過舉報能夠立功減刑。
  涉嫌偷竊的房云云舉報兩廳官,“小偷反腐”話題引發關註。記者查閱發現,第一例見諸媒體的“小偷反腐”案件是1996年廣東省和平縣國土局辦公樓發生62萬元現金失竊案。縣紀委副書記吳月林等人組成聯合調查組,對原縣國土局長陳丁釗、副局長黃建會的瀆職行為和違紀問題進行調查,追繳該局的小金庫190多萬元。
  在辦案過程中,吳月林收繳違法違紀款不交公,非法占有公共財物達210萬元。2000年,吳月林被判處死緩。陳丁釗、黃建會分別獲刑10年、7年。
  近年來,“小偷反腐”的案件並不在少數。其中,最著名的案件是山西白培中案。
  2011年11月,山西焦煤集團原黨委書記、董事長白培中家中失竊,白培中的妻子報警時謊稱失竊金額300萬元。十幾個小時後,嫌犯被警方抓捕歸案,警方發現白家的失竊金額高達上千萬元。
  該案同時牽出白培中的違紀行為。據官方的查明結果,被盜搶財物中,有84萬餘元財物涉及違紀。白培中被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。
  記者梳理10餘年來公開的“小偷反腐”12起案例發現,媒體公開的案件中,除了房云云案件尚沒有紀檢部門介入外,其他案件紀檢部門均已介入。其中,雲南省盈江縣原人大常委會主任排正忠遭小偷“舉報家中盜得80萬”,紀委介入調查後,未有媒體報道相關結果。新京報記者查詢盈江縣黨務公開網,發現排正忠職務已經變更為縣政府調研員。
  從涉案官員的量刑來看,多獲刑10年(含)以下。涉案官員量刑主要根據貪污受賄的數額與情節輕重。一般來說,官員僅被認定為受賄的,主要以受賄數額的多少來量刑,受賄金額10萬元以上的,多獲10年有期徒刑或更高刑期。
  涉案小偷 牽出貪腐未明文規定屬立功
  記者梳理髮現,在媒體報道的“小偷反腐”案例中,一部分是小偷在被抓捕後,供述其所偷竊過的官員涉及腐敗。另一部分是警方在審訊盜竊案過程中發現,被竊官員可能存在腐敗行為,向紀檢部門彙報後查實。
  涉案小偷是否有減刑的情況?記者發現,即使小偷舉報被竊官員腐敗,在對小偷本身的盜竊案認定量刑時,司法部門並未認定舉報屬於“立功”。而按照我國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,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萬元至10萬元以上,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判處罰金。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30萬元至50萬元以上,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  以白培中案為例,白培中家中被盜金額為1078萬元,數額巨大,兩名涉事小偷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和無期徒刑。
  遼寧省基層法院刑事犯罪審判庭法官李睿(化名)告訴記者,如果小偷是團夥作案,在刑期上會加重。如果在審訊過程中他不僅交代了自己犯罪事實,還主動供出其他團夥成員,這可以視情節決定是否屬於“立功”,在刑期上從輕。而在供認犯罪事實中說出官員可能貪腐,這隻是供認事實的一部分,在法律上並沒有明文規定這屬於“立功”範疇。
  陝西省基層檢察官樸震(化名)認同李睿的觀點。樸震認為,處理腐敗案件,無論是紀檢部門,還是檢察院反貪部門都有自己的一套程序。盜竊案和腐敗案在法理上沒有任何聯繫。如果是腐敗官員舉報涉案的其他腐敗官員,這也可以視情節看是否屬於立功,但是小偷盜竊後舉報只是針對其盜竊犯罪的事實,“是否減刑要看其能否供認出其他同伙,退還盜竊財物等。”
  專家建議 更應該註重制度反腐
  房云云事件發生後,有網友認為房云云是“反腐奇兵”,也有網友認為,盜竊和反腐本身是兩碼事,司法不應鼓勵這種類似房云云的“小偷反腐”行為。
  著名刑辯律師、京都律師事務所創始人田文昌表示,盜竊、貪污受賄同屬犯罪。在法律上,絕不能用一種犯罪抵消掩蓋另外一種犯罪。即使在國外,小偷盜竊後舉報腐敗官員獲得減刑,這也是不可能的事情。
  “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釋不應該對‘小偷反腐’開‘綠燈’,如果開‘綠燈’,會助長盜竊的做法。”制度反腐專家李永忠認為,我國的反腐最重要的是制度反腐,通過設計一系列的制度遏制腐敗,從這兩年的反腐效果看是非常不錯的,接下來預防腐敗制度的設計就顯得尤為重要。和制度反腐相比,“小偷反腐”是小概率事件,不能用小概率事件解決大概率事件。
 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認為,當前我國反腐力度非常大,在反腐的同時,還應加大制度反腐的力度,把權力攤在陽光下,把官員財產申報與公開制度做好,從根本上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。
  10餘年來“小偷反腐”案例
  1、涉案官員:山西焦煤集團董事長、黨委書記白培中
  時間:2011年11月,2012年一審證實被盜金額為1078萬元,其中84萬餘元財物涉及違紀。
  案情:白培中家中被盜,其妻報案謊稱被盜300萬。
  結果:白培中被免職,留黨察看一年處分;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緩和無期。
  2、涉案官員:江蘇省睢寧縣交通局局長任樹樓
  時間:2004年1月被盜,2008年被查,8月1日一審判決。
  案情:任樹樓辦公桌被撬,3張存單、4萬餘元現金及銀元50塊被盜,之後任樹樓被查出受賄23.6萬元。
  結果:任樹樓被判有期徒刑10年,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4萬元;被告以盜竊罪和敲詐勒索罪獲刑8年。
  3、涉案官員:貴州省長順縣政協副主席、縣發展計劃局局長胡方瑜
  時間:2003年3月5日失竊,2003年3月13日被查,12月一審宣判,2004年7月改判。
  案情:胡方瑜的褲子被偷走,警察從褲子皮帶夾層里發現總額42萬餘元的4張大額存單,之後胡方瑜被查出依法受賄近20萬元。
  結果:胡方瑜被判有期徒刑11年,沒收個人財產44.9萬元。
  4、涉案官員:寶雞市公安局局長範太民
  時間:2001年7月被盜,2001年8月被查,2002年3月23日一審宣判。
  案情:據小偷供述,3年來在範太民辦公室行竊多次,盜得人民幣11萬元等,之後範太民被查出索賄、受賄15萬元。
  結果:範太民被判有期徒刑10年,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萬元,其贓款15萬元依法沒收、上繳國庫。
  5、涉案官員:福州省三明市梅列區區委書記歐陽治平,梅列區副區長吳小武,三明市城鄉規劃局副局長朱升平
  時間:2001年4月被盜,2002年5月被查,2002年11月12日一審判決。
  案情:3個小偷在歐陽治平家盜得近6萬元財物,落網後舉報歐陽治平家有巨額存款。調查過程中,行賄人主動交代向歐陽治平、吳小武、朱升平行賄。
  結果:歐陽治平獲刑10年;吳小武獲刑5年;朱升平獲刑10年。
  6、涉案官員:湖北省荊州市民政局原副局長易先華
  時間:2000年6月失竊,2004年被查,2006年3月1日一審判決。
  案情:據小偷供述,在易先華家中偷竊26萬餘元,之後易先華被查出受賄2.5萬元,95.4萬餘元財產來源不明。
  結果:易先華被判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,有期徒刑2年,追繳差額部分財產947001.47元,上繳國庫。
  本版稿件採寫/新京報記者 邢世偉 實習生 趙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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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編輯:SN18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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