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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臺海網(微博)3月24日訊 信用貸款據臺灣媒體報道,曾姓男子在金門服役時,因犯錯被連長痛罵,他氣得偷走安全士官的步槍自殺,家屬請求公賠,多名士官兵作證“都被罵得很凶”,桃園地院認定挨罵和自殺無因果關係,判不用賠,但軍方應檢討訓練和管理制度。
  桃園地院調查,曾姓男子3年前在金門服役時,因站哨未註意到營區外圍有火災和填報裝檢資料錯誤,被簡姓連長怒罵“爛渣”,還說“鏟除這種人會不遺餘力”等,曾挨罵後趁安全士官到寢室整理儀容時偷走步婚禮顧問費用槍,到廁所開槍自殺。
  家屬認為簡姓連長的羞辱刺激曾自殺建築設計,而連上安全士官擅離崗哨,讓曾有機會取得槍枝自殺,雙方都有過失,向陸軍司令部請求賠償280萬元新臺幣。
  法官審理時,簡姓連長表示,領導作戰部隊二手製冰機管理採嚴格標準,當天是大聲要求曾檢討,並未責難,沒有不當管教和凌虐,他對所有弟兄都同樣標準,做錯事或散漫都嚴厲指責,用意是要維護軍紀。
  法官傳訊46名同連上弟兄,多名挨過罵的士官兵作證“連長帶兵很凶,會以尖酸刻薄字眼訓人,但沒有不當管教或凌虐”,有排長說“他管教很嚴厲、要求很高”、有士兵說“他會要求體能,如果不到標準,會罵幾下”,連上文書士作證“我業務做不好,被他破口大罵,聲音很大。”
  法官以軍中環境與學校迥異,服役本來就要調適,即使踏入職場出錯,主管也可能斥責。軍中管教比職場嚴,且曾轉服志願役,應該瞭解部隊的紀律,其他被罵的同連弟兄並未因挨罵尋短,曾的偷槍自盡與挨罵無因果關係,與安全士官離開崗哨也無關,判家屬敗訴。
  責任編輯:薛洋  (原標題:台士兵犯錯被長官痛罵後自殺法院判免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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